加拿大的中小學都是由省教育局管轄,教育職責分屬各省政府,中央政府並沒有設置教育部,省教育局的職責在於課程的設定及師資的指導,並且有權力規定、檢查及發執照給公私立中小學。各省會在各都市或學區設置教育局(學校局)來管理該省的中小學教育,對於移民學生註冊規定與英文程度要求也各有不同的規定。
加拿大教育著重啟發,希望建立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與完整的人格,人民享有12年免費義務教育(從六歲幼稚園到十八歲高中畢業)。加拿大中小學分公立及私立兩種,小學從幼稚園到六年級,大部份的省份採六年制,也有七或八年制,兒童在四、五歲時,可先上一或兩年的幼稚園,六歲時開始上一年級,社區小學多為公立學校,少部份為貴族小學。
中學可上到十一、十二或十三年級,沒有指定入學條件,取錄與否取決於申請人原有的校內成績,不過在申請第11或第12年級時,部份學校會要求托福成績與中學會考合格,中學學生在前兩年必須依照規定修習某些科目,隨著年級遞增,學生可選擇適合自己程度的科目。大部份省份中學為期六年,學生讀完12年級後,便可申請就讀大學。
和美國不同的是,國際學生可就讀加拿大的公立及私立中學,因此在費用方面較為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