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移民
投資移民申請人(公司的負責人或在公司擔任高階主管職位者)必須證明:
1.擁有商務經驗(曾經成功的經營、管理或控制一家合格事業或商業計劃)。
2.至少$80萬加幣的資産(個人合法累積取得的資產淨值至少達80萬加幣以上)。
3.完成$40萬加幣的投資(投資40萬加幣,為期五年之加拿大政府移民計劃)。
商務經驗:
投資者移民是以較客觀的方法來審核商務經驗,而商務經驗預測未來生意成功的最佳方式。
申請人於提出申請前五年至少有二年,具有之商務經驗須符合以下其中一種(商務經驗定義有兩種選擇);
1.擁有特定規模之合格企業的股份所有權,或2.管理一個企業,或一部份的企業(不須持有股份),至少管理5名以上全職員工。
股份所有權:
投資移民申請人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需提出最近5年內的2年的文件證明;需證明其所有權與管理此一合格企業。合格企業則應符合【雇用人數】、【營業額】、【淨所得】、和【淨資産】定義的要求4項中的任2項。
下表爲合格企業不同股權百分比情況下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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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加幣 |
股份所有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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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質 |
100% |
5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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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人數 |
2 |
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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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營業額 |
500,000 |
1,000,000 |
2,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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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淨收入 |
50,000 |
100,000 |
250,000 |
|
年淨資産 |
125,000 |
250,000 |
625,000 |
管理經驗:
依實際的所有權選擇,合格的投資者和企業家應提供最近5年內至少2年以上之證明文件,證明管理至少5位全職員工。廣義的定義含個人曾在特定規模的企業執行重要的、資深的、管理與控制。此類的高階經理人得以符合遴選,不論是否擁有所有權或有直接企業風險的責任。
達到遴選標準:
商業投資移民申請人必須達到至少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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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經驗 *商務經驗:申請件日期前五年內 |
最高分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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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商務經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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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商務經驗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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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商務經驗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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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商務經驗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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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最高分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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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年齡 21 – 49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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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49歲或低於21歲每增或減1歲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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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最高分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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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和碩士學位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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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學位 – 3年全日制課程 或
文憑,業內證書或學徒 – 3年全日制課程/訓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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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憑,業內證書或學徒 – 2年全日制課程/訓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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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憑,業內證書或學徒 – 1年全日制課程/訓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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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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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語言 |
第一官方語言 |
第二官方語言 |
最高分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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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利 |
16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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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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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佳/不會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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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能力 |
最高分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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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5年內赴加拿大商務考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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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特定聯邦與省聯合作的商業移民計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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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最高分 100 |
下載Guide for Business Class Applicants
有關最新之加拿大移民法規,請參考加拿大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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