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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的最佳首選
美國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的現狀和特點
區域中心的背景狀況
1990年美國國會為尋求進入美國投資的外籍投資人創建了EB-5投資移民專案,目的在於促進美國經濟,創造就業機會。所需的投資數額是100萬美元,投資區域中心的數額為50萬美元。EB-5類別的移民,每年大約有10,000 個綠卡名額,其中3000個名額預留給投資在區域中心的投資人。也就是說這3000個名額是區域中心的投資人專用的。
從歷史資料來看,每年只有約1000外籍投資人通過EB-5投資移民美國。近些年來,隨著EB-5區域中心數量的增多,這一數字已有所增長。據移民局統計,百分之九十以上的EB - 5投資者選擇通過區域中心的投資,而不是建立自己的公司。區域中心已經成為一種大規模資本商業經濟發展和創造就業的投資的重要工具,成為外籍投資人的首選。
區域中心的發展狀況
截至本文發表(2009年12月18日)時,現有72個移民局批准的區域中心,另外還有超過40個左右的區域中心申請有待移民局審理。這與去年同期“50個移民局認可的EB-5區域中心”的資料相比,增長了近20%。由此可見,投資移民熱潮帶來了區域中心的迅猛發展,同時也引起了有關人士對“移民局對區域中心的審批標準,以及對已批准的區域中心的監管”等問題的關注。移民局在2009年6月發出的關於EB-5相關問題的備忘錄中雖然提到了這一問題,但並沒具體的解釋與實施方案。相信移民局將會針對這一問題作出更加具體的說明。
許多區域中心的專案方在推出一個投資項目的時候會打出“有政府背景”的招牌,這是不是真的?如上文所說,投資移民的區域中心專案都是得到移民局批准和政府支持的,有的專案甚至有某政府機構參與。但事實上美國政府或者參與的政府機構不會為任何一個項目提供擔保或者為任何一個外籍投資人提供擔保。所有的專案都是由負責專案運作的公司自主運營,自負盈虧。通常,作為專案推介方的後臺公司會先組建一個專案公司來負責專案的具體運作。公司自己出一部分專案啟動資金,其他剩餘部分靠融資來完成。如果它推出的項目能經得起銀行的審核,能獲得申請貸款的資格,那就比較有安全保障,不要被簡單的“政府背景”的招牌蒙混過去。
區域中心的地域分佈特點
目前已被移民局批准的72個區域中心大致分佈在22個州,其中以加州為首,共擁有23個區域中心,占了大約三分之一,其次就是佛羅里達州和華盛頓州,各有6個中心。
許多區域中心設在經濟不景氣的地區或者農村地區,還有許多是與州和地方共同設立的經濟發展機構。目前來看,區域中心主要集中在西海岸經濟發達地區;其他主要分佈在新英格蘭地區,如紐約州,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州,南部沿海的佛羅里達州;中西部地區也有零星的分佈,如特科薩斯州,路易士安娜州等等。以上只是一個簡要的概括,除了已有區域中心的22個州以外,很多州也在積極的籌建區域中心,等待移民局的審批。
區域中心經營領域(經營項目)的特點
區域中心和投資專案究竟有什麼不同,又有什麼聯繫呢?經過移民局認可的各個“區域中心”其實是一個個的專案管理公司,每個區域中心應該擁有至少一個或多個投資移民專案(現在有的區域中心甚至還沒有開發出任何投資移民專案)。所以區域中心和投資專案是不同的概念。
有些區域中心的專案涵蓋面比較廣,比如阿拉巴馬區域中心,專案包括了農業、重工業、輕工業、零售業、房地產業以及服務類的第三產業;加州和紐約州的許多中心則是以房地產業(舊房翻新工程)為主。更多地區則是從自身的地理優勢出發,因地制宜的提出投資專案,例如沿海的佛羅里達州和夏威夷州主要發展以海濱度假旅遊為基礎的綜合項目;中西部的愛荷華州,南達科塔州重點發展農業和畜牧業以其衍生產業;擁有大型港口的華盛頓州發展了國際物流中心項目;以滑雪勝地聞名的科羅拉多州也根據這一優勢組建了冬季運動為主題的度假旅遊中心專案。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每個州的區域中心都在根據自己的地理及經濟發展優勢推出越來越多的專案。
在瞭解了項目經營領域的大致特點後,還有一點是不容忽視的。那就是外籍投資人應該關注該區域中心的發展背景,以及項目是否已開始運營。雖然上文中提到已有70多個區域中心被移民局正式批准,但是他們發展的程度卻並不一致,有些中心已經有了10年以上的運營經驗,項目數量也相對較多;有些則剛剛起步,可能還是停留在第一個項目的運作上。
同樣的,有些投資移民的項目已經開展了幾年,現在已經進入該專案的第二或第三期工程;而有些新專案剛剛有了大體的運作方案,並沒有進入實際操作,需要專案方承擔的啟動的資金還沒到位,就開始對外融資,想等籌到錢後再開始運作,很多計畫都是紙上談兵。對比這兩種狀況,我們不難看出,如果在融資時項目已開始運作,其保險係數將大大提高。
在結合自身情況的前提下,投資人必須對所要合作的區域中心以及投資的具體專案進行系統的瞭解。面對名目繁多的區域中心投資專案,作出明智的選擇將是外籍投資者邁向成功投資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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